上个月报废发票丢了怎么处理?大家都知道发票如果已经报废就没有实际的用处了,丢失后并不需要进行挂失。下面咸宁恒企会计培训机构会帮大家普及一些关于发票丢失的相关处理办法,感兴趣的可以接着往下看。
咸宁恒企会计培训机构为大家详述,上个月报废发票丢了怎么处理?
答:已作废的发票已然作废,遗失无须挂失.
相关规定如下:
(一)丢失、被盗发票报告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发票受理岗报告,领取《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无法完整记录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报《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填写好后交主管税务机关.
(二)受理、审核
主管税务机关发票受理岗核对表证资料后,开具《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并将有关资料转交有关发票管理岗,分别作如下处理:
1、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责成纳税人将《〈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和"挂失登报费"一并邮寄中国税务报社,在《中国税务报》公开声明作废;
2、丢失、被盗普通发票的,在当地新闻媒介公开声明作废.
(三)验销发票
纳税人公开申明作废后,持刊物原件及以下资料到发票管理岗验销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怎样作废?
如果是当月的话直接作废就可以了,在开票系统里找到发票作废、然后找到你想要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然后把开出去的发票三联全部收齐之后盖上作废章就可以了.记住要把作废的发票留存以备下次购买发票税务验旧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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